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0-1215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5
瓦房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区直部门各派驻机构:
根据《隆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成立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隆开组〔2020〕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瓦房乡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蒙世春 党委书记
陈丽刚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董云飞 党委副书记
杨绍联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加斌 副乡长
成 员:杨正元 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杨发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瑞华 党委委员、副乡长
邱艳青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永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毕娇 副乡长
皇学强 副乡长(兼)、派出所所长
张绍毅 财政所所长
段宇晨 党政办主任
番啟斌 项目办主任
王子聪 安监站站长
李光海 国土和村建服务中主任
杨为钦 组织人事办主任
史玉莲 社会事务办主任
朱加良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郭胜乾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 杨 社保中心主任
吴雪波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俊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杨 辉 瓦房中学校长
王子典 瓦房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吴雪波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明景廷担任,办公室成员从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中抽调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乡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和数据处理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政办:按照脱贫攻坚普查方案要求,动员组织人员力量参加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宣传办:负责脱贫攻坚普查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普查工作先进事迹宣传等工作。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宣传等工作。
扶贫办:负责组织贫困识别退出管理和扶贫信息平台管理工作,按脱贫攻坚普查需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普查人员力量调配。根据脱贫攻坚普查需要,负责提供全乡易地搬迁相关资料。牵头负责脱贫攻坚普查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数据处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根据脱贫攻坚普查需求,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资料。
领导小组其他部门:按照职责职能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普查,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动配合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好全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要按照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业务熟、能力强、敢担当的同志抽调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抽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二)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全乡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三)按照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