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724-7/20250630-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务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6-30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蒋美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升西邑乡乌马村农村人饮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西邑乡乌马村调节池位于乌马村灵山自然村,现状水池容积500m³,供水人口为3181430人,通过西邑乡真峰水厂和自然村龙洞共同供水,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云南省用水定额》计算,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定额取110L/人·d,灵山自然村最高日用水定额为157.3m³/d,现状500m³调节池满足用水调节需求。水池由中间分为两部分,其中一边水池由真峰水厂供水,水源为油榨房水库,供水人口2451102人,最高日用水定额为121.22m³/d;另外一边由自然村龙洞供水,供水人口73328人,最高日用水定额为36.08m³/d,两边水池均满足用水调节需求。经现场核实,自然村龙洞为地下水源,枯水期水源水量较丰水期减少,但水源水量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存在供水保证率不达标的情况。

为提高乌马村灵山自然村供水保障水平,区水务局下一步将督促西邑乡逐步取缔自然村龙洞,将真峰水厂作为主供水源,对现状500m³调节池进行连通,增加水池综合调节能力;督促明信水业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对引水管线、输配水管网进行排查维修,降低管网漏损率,进一步保障乌马村灵山自然村供水保障水平。

感谢各位代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隆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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