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缥镇邱燕商业楼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 索引号
- 01525724-7/202611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11-03
蒲缥镇邱燕商业楼建设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回执
编号:验收回执〔2026〕26号
项目名称 | 蒲缥镇邱燕商业楼建设项目(一期)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号 | 隆水许可〔2025〕29号 |
报备申请单位 | 保山祁氏商贸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及电话 | 刘崇 159****9526 |
公示网站及网址 | 水土保持公示网: www.yanshou100.com 网址: 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88085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15日 |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保山腾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 | 报备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接受报备。 接受单位:(盖章) 2026年 11月 3日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春 0875-2140028 | ||
备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中选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红"色的,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保持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第二十条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出具报备回执12个月内组织开展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