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8-5/20250826-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8-26

金鸡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学校开展五育并举相关活动经费投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68号)规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主要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支出根据该政策,学校“五育并举”相关活动投入已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畴。隆阳区委、区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地方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仍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近三年来中小学公用经费已得到较好保障,公用经费保障率均达到70%以上,居全市前列。2024年全区已拨付学校公用经费7443.58万元(生均公用经费含寄宿制经费标准为:初中1240//年;小学1020//年)各学校教育教学含五育活动开支基本得到保障。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积极协调财政,加大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力度;二是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指导各学校完善五育活动开支年度预算的编制,落实好五育并举相关活动;三是加大教育捐资助学宣传,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多方支持教育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