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投诉举报答复书送达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4-4/2025120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2-05
闵晓斌:
2025年10月28日,我局收到保山市司法局转办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经依法调查处理,我局于2025年11月18日作出《隆阳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的答复》,因通过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您公告送达。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隆阳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的答复》,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隆阳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的答复》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