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三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41023-00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23
孔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点集体土地建房相关手续办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共设置集中安置点43个(含高黎贡山移民集中安置点7个),涉及12个乡镇,用地面积2087.30亩。已通过编报增减挂钩方案和村庄批次用地报批等方式,全区43个安置点用地已全部保障到位,保障率100%。
截止目前,已对区易地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锁定且符合登记条件的易地搬迁(含同步搬迁)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用房颁发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全区共锁定户数为4468户,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942本,其中西邑乡涉及安置点两个,分别为老吴寨分散安置点47户,证书47本;西邑永信集镇安置点296户,证书296本。
针对建议中未报批的集体土地、无手续建房等问题,一是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规划,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准占用生态红线;二是必须符合公益性用途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三是必须要落实占补平衡指标;四是农户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的标准,符合以上条件的未报批集体土地我局将积极敦促各涉及乡镇尽快组建报批,待获批后对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具体事项的办理将我们将主动作为,对于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及措施,同时做好业务的办理工作。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