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81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8-18
段应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辛街乡机场净空限高区域农村建房审批难问题的建议》(第4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接到该提案后及时与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等相关部门就该提案内容进行了沟通、协调。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原址原高重建无法实现。二是群众对政策理解困难。三是未通过净空审核需编制航线评估报告费用较高。
我们经研究核实,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23〕1号)第三条:“运输机场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净空审核”;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净空审核工作不得委托或者授权除民航地区管理局之外的单位或者部门实施”等规定,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的主体单位是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创新审批机制,破解原址重建难题。区级领导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已向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汇报了群众拆旧建新“原址原高拆除重建”的相关情况,待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研究后进行答复。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现保山机场已于2024年9月在我局安装了保山净空区域净空计算软件,如需查询净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查询文件并附带需查询的坐标、拟建高程等数据即可查询,该软件查询结果分为两类:
1.该地块范围允许建设,但要求建设高度低于允建高。
2.该地块范围需要净空审核,净空审核程序请咨询云南机场集团公司,陈彦中,电话:0871-67097349;民航云南监管局,联系电话:0871-67116505。
第一种情况为允许建设,第二类需至保山机场进一步核实后确定是否需要到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
(三)多渠道筹措费用,解决航评报告问题。建议编制航行评估报告的乡(镇)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请示编制资金,以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