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隆阳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818-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8-18
封再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区土地平衡调整的建议》(第11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6月2日,在芒宽乡百花岭村委会,承办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商景宇与区人大代表封再标就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答复初步意见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协商,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区土地平衡调整的建议进行了解释回应,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规划体检评估、项目用地保障等情况进行了说明答复。提办双方就答复意见达成一致。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第三产业对土地资源依赖高,没有可使用的土地造成引进企业困难,或者引进以后项目难以落地。一是关于项目无法落地,招商成果难以转化,二是招商吸引力不足,优质项目引不进,三是基础设施与配套难以完善,营商环境薄弱,四是就业增收与乡村振兴受制约,五是规划空间受限,长远发展无后劲。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反映的问题客观精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城乡产业项目落地需求持续增长,土地要素供需紧张、规划指标统筹不足的问题确实逐步凸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需求逐年平衡调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为有需求的乡镇街道调规出可使用的建设用地用于招商引资产业落地,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解决就业问题,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保山市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在批复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芒宽乡主要指标:耕地保有量104615亩、永久基本农田61929亩、生态保护红线483849亩,村庄建设边界规模14879.1亩。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耕地保有量的确定是根据国家下发带位置的耕地数据,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规则划定,符合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是根据国家下发带位置的稳定耕地数据,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规则划定,符合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据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特殊保护区域等优先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划定,符合要求。
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号)文件要求,实施规划“体检”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密体检频次,或开展数字化支撑的实时体检。下一步将按照文件要求,适时开展规划体检评估工作,结合项目落地成熟度给予规划调整安排。
三是随着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政策的调整,符合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的项目可以按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用地保障解决。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