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四次会议第0604010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0829-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8-29
沈亚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图斑整改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背景情况
耕地保护,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国之大者”。耕地保护面临复杂形势,既受自然条件的刚性制约,也面临着城镇建设发展、经济作物扩张等发展压力;从区域形势看,耕地问题亟待破局,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形势日益严峻,严重威胁到我区的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2025年,通过全域耕地、部分园地等种植状况排查工作,为下一步优化布局、产业结构调整等奠定扎实基础。此次排查工作既是落实省市耕地保护战略的政治任务,更是破解我区耕地保护难题的关键战役,要通过摸底排查,分类处置退耕还林地块、稳妥化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局部调整优化耕地布局,进一步释放全区耕地、园林地优化潜力,为守牢全区108.56万亩耕地保护任务和78.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夯实基础。
二、建议的答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文件要求:实施复垦复耕,要做到既依法依规,又合情合理,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留出一定过渡期,给农户和经营者合理准备时间,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图斑整改过程中,“非粮化”图斑整改过程中,确实无法恢复的,可以通过“进出平衡”的方式来补足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开展非农建设均属于违法行为;严格限制农业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