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0606004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818-00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8-18
王天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隆阳区地热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建议》(第0606004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责,将提案办理作为规范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强化资源管控、夯实生态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聚焦地热资源规划管控、开采审批等主责主业,逐项对照提案内容,梳理履职短板,明确本部门整改举措,确保提案办理贴合职责、务实可行、落地见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经核查研判,提案反映问题真实客观、符合我区地热资源管理实际:一是关于项目开发缺乏统一规划、部门协同不足的问题。我区虽已编制地热资源专项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但执行刚性不足,部门联动不畅,审批滞后。二是关于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效能不足的问题。地热资源管理及相关审批涉及多部门,存在权责交叉,多数开采点缺乏系统勘查评价和长效监测机制,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精细化监管水平不高。三是关于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部分偏远地热富集区交通、供电、通讯等基础条件薄弱,尾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废水不规范排放问题,制约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四是关于“重利用、轻保护”的问题。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存在超量开采、无序取水行为,引发泉眼干涸、植被退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等问题,与保护优先原则不符。五是关于开发技术水平不高、利用层次偏低的问题。我区地热开发方式较为粗放,利用模式单一、综合效益不高。六是关于社会参与度不高、共治合力不足的问题。公众对地热水资源保护认知不足,企业生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加强规划管理、提升协同发展水平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局完全采纳。我局将立足自然资源规划管控主责,持续优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明确开发布局及时序,严格落实地热开发项目规划符合性审查等前置管控。主动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工作对接,健全信息共享、联动监管机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落地督查,从源头规范地热开发秩序。
二是关于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管效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局结合职能积极落实。我局将立足采矿权审批、资源监管、地质环境保护核心职责,主动配合区级统筹及各部门联合监管。严格规范地热采矿权审批流程,督促项目落实勘查评价、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进一步压实基层自然资源巡查责任,常态化开展地热开采巡查管控,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三是关于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级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立足自然资源职责全力配合落实,我局将重点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对地热资源开发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保障合规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从用地层面补齐开发配套短板,助力地热资源规范开发。
四是关于加强生态保护、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严格立足自然资源职责抓实落地。我局将严守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地热开采项目地质环境保护监管,常态化开展地热资源非法开采、违规勘查破坏地质环境行为巡查整治。督促持证开采企业严格落实地质生态保护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水质、水量、水位动态监测,从资源管控、地质生态保护层面防范地面沉降、资源枯竭等风险,严格落实地热资源保护优先原则,保障资源永续利用。
五是关于提升地热开发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立足自然资源职能积极配合推进。地热开采技术、尾水处理、梯级利用等技术推广属行业主管及企业主体责任。我局将在资源管控环节主动发力,在项目审批、日常监管中,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开采、回灌利用技术,鼓励企业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六是关于提高社会参与度、凝聚发展合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结合部门职责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我局将立足职能,常态化开展地热资源保护、地质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企业资源开发法治教育,压实企业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畅通自然资源领域举报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地热资源非法开采、违规破坏地质环境行为监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科普宣传和社会引导,凝聚地热资源保护共治合力。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