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报的声 明
- 索引号
- 01525702-8-/2022-1024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0-24
关于年报的声明
广大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近期,本局接到个体工商户反映,称有人冒充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打电话帮其线上补报年报,恢复征信一事。我局在此声明:一是从未授权任何公司或个人代办年报,收取年报费120元/户。二是根据《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暂行条例》之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三是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将被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将被标注成经营异常状态。四是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补报年报后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才能恢复正常状态。
特此声明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