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 01525702-8-09_A/2018-0429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4-29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2018年度)
填报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决定书文号 类别 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1 隆市监罚〔2018〕9 号 知识产权类 销售假冒“暴龙”眼镜案 以上事实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保山市雅光眼镜有限公司第一连锁店 915305****KCP0C08 项先菊 "1.没收依法扣押的假冒“暴龙”眼镜46副;
2.罚款5000元。
" 2018.1.29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