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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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4-9/2025091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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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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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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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及市供销合作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二)指导和服务全区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三)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四)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区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区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五)指导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内外关系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发展基层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

(六)指导本系统开展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七)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八)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九)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行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十)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审计股、合作指导股、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离休0人,退休25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发展社有企业,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升社有企业经营能力。加快整合社有资产、资源,通过开放办社、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增强社有企业经济实力;通过开放办社或新组建的方式,成立农资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提升供销系统服务“三农”的能力。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类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的要求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二)着力推进基层社建设,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一是加快推进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社。采取政策扶持、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形式,推进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社。二是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基层供销社要加强与乡镇超市、电商服务站、寄递物流网点联合合作,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三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社有企业和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成为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帮助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涉农项目。

(三)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加快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推进隆阳区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以企业为载体、县域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一体化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充分发挥“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以保山市神飞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发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等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强化东西部协作帮扶,充分发挥“隆阳乡耕”电商平台作用,加强与“832平台”业务对接,扩大高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三是全力做好农资稳价保供。支持汉庄、板桥供销社承担国家和地方农资储备任务。探索建立县域农资流通服务网络,畅通基层农资供应“最后一公里”。加强农资质量和价格管理,带头稳定农资价格,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四是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社有企业在乡(镇)开办公司,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综合性服务。积极推动社有企业延伸流通服务链条,做好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烟叶烘烤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五是积极稳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持续推进与建行、工行、农行等金融部门合作,解决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等融资问题。六是着力发展“数字供销”。大力推进发展电子商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机制。搭建农资、日用品、农产品等主营业务数字化平台,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的信息化平台,提升企业数字化运营服务水平。七是做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大食用菌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优化市场布局,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大产业发展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类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培育食用菌文化。

(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一是构建联合社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履行联合社行业指导职责,建立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的双向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三是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要切实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原则明确职责边界,做到管好资本、放活经营。

(五)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落实监管责任。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紧盯企业投资、担保合作、债务风险、资产处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设立“防火墙”“隔离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社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三是发挥监督作用。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治理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健全“监审合一”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1,882,759.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2,759.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2,084.89元,下降10.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2,084.89元,下降10.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

一是20241月份退休1人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26,816.09元,公用经费减少6,289.12元;

二是项目经费减少88,979.68元。具体是: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收回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原百货大楼后面仓储区及职工宿舍区)国有划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补偿资金减少60,800.00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减少34,000.00元,“2160201行政运行”供销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5,490.00元,供销服务综合业务经费增加8,860.32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2,4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1,882,759.03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448.71元,占总支出的99.40%;项目支出11,310.32元,占总支出的0.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222,084.89元,下降10.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3,105.21元,下降6.64%;项目支出减少88,979.68元,下降88.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33,105.21元。2024年因我单位退休1人导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类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26,816.09元,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6,289.12元;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88,979.68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收回隆阳区潞江供销股份合作社(原百货大楼后面仓储区及职工宿舍区)国有划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的补偿资金减少60,800.00元,“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隆阳区农特产品消费协作帮扶专项资金”减少34,000.00元,“2160201行政运行”供销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5,490.00元,供销服务综合业务经费增加8,860.32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增加2,4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1,448.7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2,010.03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438.68元,占基本支出的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10.3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供销服务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经费8,860.32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450.00元,主要用于区供销社退休党支部开展日常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2,759.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1,284.89元,下降7.89%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4%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5,986.56元、死亡抚恤和职工遗属生活补助279,883.00元、失业保险缴费720.4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90.00元,较年初预算数299,017.91元增加142,372.09元,增长47.61%,增加原因:一是20241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18,156.16元;二是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失业保险缴费增加139.75元;行政离退休经费支出4,800.00元,较年初预算数4,800.00元,增加0.00元;三是20237月退休人员死亡1人,死亡抚恤增加244,855.00元;四是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元,较年初预算84,466.50元,减少84,466.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158.7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完成年初预算的92.8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66,415.77元,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98,921.40元、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8,821.5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10卫生健康支出较年初预算数187,605.90元减少13,447.19元:一是20241月退休1人,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7,180.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7,468.73元;二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缴费增加1,201.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67,210.3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1%,完成年初预算的87.1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1,121,261.32元,支付开展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社有企业等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145,949.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16商业服务业支出1,267,210.32元较年初预算数1,453,416.00元减少186,205.68元,减12.81%。减少原因:人员经费减少100,480.00元;二是公用经费减少41,036.00元;三是项目经费减少44,689.68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2,7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1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2,7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1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71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支出决算为2,719.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71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2,719.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1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批次少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19.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71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区供销社加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招商引资力度,共接待4批次合计21人次,公务接待费用增加2,719.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38.68比上年减少6,289.12,下降4.3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730.12元,邮电费减少12.00元,差旅费增加6,290.00元,工会经费减少7,98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7,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8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978.68元,邮电费2,4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2,660.00元,其他交通费用90,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431,763.79元,其中;流动资产204,937.30元,固定资产226,824.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054.9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6,015.4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83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838.11,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5,188.77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