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杨云华、王兴元 医师执业证注销注册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5112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二条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下医师执业证注销注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一条,将注销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医师执业证书注销注册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从作出注销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注册取得执业证书。需重新注册的要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7日
姓名 | 性别 |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工作单位 | 注销时间 | 注销原因 |
杨云华 | 女 | 110530502000108 | 保山民团医院 | 2025.11.27 | 2024年度首次考核不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再考核等情况 |
王兴元 | 男 | 541530502000005 | 杨骊中医诊所 | 2025.11.24 | 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