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杨云华、王兴元 医师执业证注销注册的公告

索引号
01525699-X/2025112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二条及《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我局依法对以下医师执业证注销注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一条,将注销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医师执业证书注销注册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从作出注销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注册取得执业证书。需重新注册的要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7日


姓名

性别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

注销时间

注销原因

杨云华

110530502000108

保山民团医院

2025.11.27

2024年度首次考核不合格且未报名参加再考核等情况

王兴元

541530502000005

杨骊中医诊所

2025.11.24

2024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理论培训或技能培训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