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更正登记公告(赵良武)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53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5-31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联系方式: 0875—2192604
序号 | 原权利人 | 实际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董李国 | 赵良武 | 隆阳区板桥镇沙坝村委会沙坝1组 | 赵良武户所有的宅基地误登记在董李国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隆阳区不动产权第0069891号〕。经村组核实,沙坝村委会没有董李国这个村民,该宅基地四至界线无争议,申请给予办理更正。 | 赵良武户于2008年取得该宅基地建房批复,文件号:隆国土资耕〔2008〕54号,批准面积0.225亩。权利人更正为赵良武,发证面积更正为150㎡。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