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沙河一、二、三、四、五、六组;瓦渡乡土官村岩脚组;霍树芳;杨加顺;莫成海)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102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21
编号:2025-39
上沙河村委会上沙河一、二、三组(现变更为: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沙河一、二、三、四、五、六组)因保管不善,将隆阳林证字(2009)第530592388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瓦渡乡土官村岩脚组因保管不善,将隆阳林证字(2009)第000286102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杨文刚因保管不善,将隆阳林证字(2010)第000288805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杨加顺因保管不善,将隆阳林证字(2009)第000287448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莫成海因保管不善,将隆阳林证字(2009)第000287484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城街道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沙河一、二、三、四、五、六组;瓦渡乡土官村岩脚组;霍树芳;杨加顺;莫成海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