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张玉明)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03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3-03
编号:2026-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
联系方式: 0875—2192604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锐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隆阳区蒲缥镇 马街社区 | 530502104210GB00004 | 张玉明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