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赵兴焕)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61014-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10-14
编号:2026-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联系方式:0875—2192604。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聂华 | 不动产权证书 | 隆阳区辛街乡中辛路西侧、云瑞大道北侧中商滇西(保山)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一期19幢19-160号、19-184号 | 云(2022)隆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532号、0013511号 | 赵兴焕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6 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