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工业用地出让信息公示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0-0806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出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8-06
根据隆阳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报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准,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拟于近期出让保山工贸园区欧家路南侧、长岭岗路西侧、盛家路北侧、长盛路以东53050220
2207GB00020号工业用地,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规模11.1938公顷
二、拟建工业项目类型:其他水泥制品制造。
三、规划条件:容积率:≥0.5、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道路红线宽度及建筑退让:1、欧家路(36米)南侧城市绿化带控制宽度为30米、建筑退绿线≥3米。2、长岭岗路(40米)西侧城市绿化带控制宽度30米,建筑退绿线≥3米。3、制宽度30米,建筑退绿线≥3米盛家路(40米)北侧城市绿化4、建筑退让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日照、消防、环保、电力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5、用地围栏退让距离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不设围栏的建筑退让空间应纳入地块统筹规划建设管理。6、用地周边市政道路涉及港湾式公交站台的,应根据港湾式公交站台占地形态进行相应用地退让,确保道路和退距的有效宽度。7、地下设施不得超占道路红线、不得超占城市绿线,地下设施退城市主道红线距离不低于5米,退次干道、支路及用地边界不低于3米。8、满足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9、满足西侧及周边现状建设项目并满足相关规范和安全退距要求。
四、环保要求: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政策措施,排水清污分流,控制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污染。
公示期为2020年8月6日—8月10日,有意向用地者请在公示期间向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
特此公示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