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07-9/202503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3-22
隆农听公〔2025〕1号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4月2日9时00分在隆阳区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会议室对刘**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营假农药、经营劣质农药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与法规股提出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
3. 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4. 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丽萍 电话: 0875-3139600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