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区综合执法局)

索引号
115330015896013773/20251010-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0-10

附件1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道路占用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从事以下活动:1.建筑施工临时占道;2.直接设置在城市道路的广告牌、霓红灯设施及在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围墙上设置广告;3.设置经营性临街雨棚。

附件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收费依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收费

标准的通知》(云价房发〔1996〕248号);

2.减免依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行政

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价综合〔2016〕63号);

3.《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50号)

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降低30%的规定;

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4项费用,继续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

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50号)中降低30%的规定。



附件              

城市道路占用收费表(已按30%进行减免)

占用形式

占用位置

收费标准

车行道

人行道

空地路肩

经营性临街雨棚

主干道

28元/年•平方米

次干道

21元/年•平方米

一般道路、各风景区道路

14元/年•平方米

其它道路

7元/年•平方米

建筑施工临占道

主干道

0.35元/天•平方米

0.28元/天•平方米

0.21元/天•平方米

次干道

0.28元/天•平方米

0.21元/天•平方米

0.14元/天•平方米

一般道路、各风景区道路

0.35元/天•平方米

0.28元/天•平方米

0.21元/天•平方米

其它道路

0.21元/天•平方米

0.14元/天•平方米

0.07元/天•平方米

直接设置在城市道路的广告牌、霓虹灯设施在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围墙上设置广告

210元/平方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