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
- 115330015896013773-/2020-040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包括政府信息在内的政务公开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信息公开服务,按照《条例》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十、十一条之规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相关的信息。信息分类如下:
1.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科室。
2.法规公文,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等。
3.行政权力,包括服务指南,相关工作流程等。
4.财政信息,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本部门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 http://www. longyang.gov.cn;指定地点为:隆阳区兰城路584号;公开时间为:网上24小时公开,指定地点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0875-2122292,传真号码:0875-2122292。
本机关还将采用公示栏、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2122292,传真号码:0875-2122292,通信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584号(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17办公室),邮政编码:678000,电子邮箱地址:zfj2122292@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录入服务器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隆阳区纪委监委进行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