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保山瑜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5103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权益保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31
 
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当事人:保山瑜治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王发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隆劳人仲案字〔2025〕167号),因你公司逾时未到本委领取相关法律文书,且拒绝提供邮寄地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隆劳人仲案字〔2025〕167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