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保山翎旭生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6101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权益保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10-10
当事人:保山翎旭生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赵敏焓、董娟等11人诉被申请人保山翎旭生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于2026年9月29日依法立案处理,案件号为:隆劳人仲案字〔2026〕198-1、198-2、198-3、198-4、198-5、198-6、198-7、198-8、198-9、198-10、198-11号。因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单位,且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11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8号人社局310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