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及山茅野菜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隆食安委办公告〔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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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70719-X-08_E/2017-0421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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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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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4-07

                                     隆食安委办公告〔2017〕4号

近年来,由于饮食习惯,人们喜欢食用野菜、野生菌等食物,特别是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引发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甚至造成人员死亡。为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消除不良饮食习惯,防范和预防类似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此公告:

一、预防山茅野菜中毒

春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物要煮熟煮透,注意慎食生菜凉菜。一是尽量避免食用野菜。随着天气变暖,野菜、野果生长旺盛,杜鹃花(木耳花)、金雀花、蕨菜、香椿、马桑果等野菜、野果逐渐上市,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美食。但是,野生植物生长环境不可控,容易吸附有毒物质、受到农药、重金属、虫卵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加之一些野菜本身含有较强毒性,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因此,强烈建议不生食山茅野菜,若食用要尽可能减少食用量。二是注意采摘加工。不随意采摘、食用不认识、难以辨别、来源不明、异味严重、没食用过和生长环境条件差的野菜,如公路周边、污水河道附近等野菜。采摘田地、林间、公园草地、湖堤旁边及水生野菜时应注意防范是否喷洒过农药或受污染。在食用前要做到认真挑选,加工时坚持一洗、二烫、三削、四泡、五存、六涤的方法,减少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以防食用中毒。

二、预防食用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中毒

草乌、附片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不得擅自加工食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制作销售以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性成分药材的管理,从严防范中毒事件发生。

三、预防发芽马铃薯中毒。春季是土豆的萌芽时期,因芽内含有毒物质龙葵素,摄入后易引起中毒。应注意把土豆储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不加工食用发芽或青皮土豆制作菜肴。

四、预防四季豆中毒。四季豆中含有红细胞凝集素、皂素等天然毒素,这些毒素要加热到100℃并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破坏,所以加工四季豆要烧熟煮透。

五、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严格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等供餐量大,用餐人数多的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坚持原材料当天采购当天使用,每餐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48小时。一是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加工制售四季豆、发芽土豆和山茅野菜。二是严禁烹调加工食品时添加草乌、附子、附片和集体食用添加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药材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食品。三是建议各村(居)民家庭或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药膳进食,谨防中毒事件发生。四是各级各部门应强化落实党政同责、属地管理,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工作力度,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进村、入户、到人宣传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药材使用知识、中毒症状及注意事项,增强广大群众野菜、野果食用安全风险意识,树立安全、科学、健康饮食理念。五是要着力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和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理,坚持捍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发单位及个人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救治,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备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若发生中毒事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特别提醒:草乌、附子、附片是毒性中药材,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千万不要擅自食用。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者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31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