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蒲缥镇2023年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1-8/20230725-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蒲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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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蒲发〔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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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23








蒲发〔2023〕18号



中共蒲缥镇委员会关于印发《蒲缥镇2023年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蒲各有关单位:

《蒲缥镇2023年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蒲缥镇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蒲缥镇2023年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对校园安全工作要求,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加大全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治安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环境安全稳定,结合蒲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学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校园周边突出问题,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主题,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学校、村(社区)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实现学校周边“道路畅通、学生安全、文化健康、环境整洁”的目标,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为学校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蒲缥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广大师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蒲缥镇2023年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杨卫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杨  杰  镇党委副书记

杨昊炜  副镇长、蒲缥派出所所长

王  露  蒲缥司法所所长

成  员:赵  帆  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自梅  镇纪委干事

刘振扬  镇宣传干事

彭彩云  镇民政办主任

陈加杰  镇团委书记

彭伟娜  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徐世斌  镇公路管理所所长

刘  超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刘王兴  镇文化站站长

李秋龙  镇水管站站长

赵福平  镇卫生健康办主任

袁汝东  镇园区办、集镇办主任

杨从教  镇村建办主任

张晓东  镇环保干事

字学振  蒲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正旭  大曼交警中队中队长

王海恩  蒲缥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少先  蒲缥镇中心学校校长

王  聪  保山市第三中学校长

白崇兴  蒲缥中学校长

张云芹  蒲缥小太阳幼儿园园长

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学校,办公室主任由李少先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蒲缥中心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管行业就一定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镇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

(一)镇综治办。负责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职责。协调监督驻蒲政法单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镇纪委。负责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镇宣传办。负责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日常监管,深化以打击有害或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为重点的“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净网”“清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信息网络巡查监管,删除、封堵、管控可能诱发学生违法犯罪和含有渲染违法犯罪的内容及言论,坚决斩断违法有害信息传播链。巩固校园网络阵地,加强校园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各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协调涉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对各类非法出版物进行查缴,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和师生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措施,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四)蒲缥派出所。建立联防机制,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加强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管理,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有效打击滋扰校园、侵害未成年学生安全的不良人员及黑恶势力。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旅馆的管理;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助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依法查处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依法管理校园周边宾馆、民宿、出租屋、留宿按摩足浴店等,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督促住宿经营者落实未成年学生入住核查与报告制度。落实“一校一警”和“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重点督导、应急处置、长效保障”等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校霸”“街霸”“村霸”“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安排专人接听和处置校园一键式报警,查看接入内网的监控设备,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依法严厉打击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针对未成年学生的网络诈骗、传销、邪教、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蒲缥司法所。负责指导全镇各学校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集中开展法治进校园及“安全自护”“防性侵”“防欺凌”等专题巡讲活动,使学生和家长知晓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统筹协调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矛盾纠纷。

(六)镇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全镇各学校做好校园建筑物、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帮助学校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持续增强学生防灾减灾和安全意识,促进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

(七)镇村建办。负责指导督促全镇各学校开展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对校舍使用安全开展检查和评估鉴定工作,依法加强对校舍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

(八)镇公路所。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加大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附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周边道路管养水平。

(九)镇文化站。负责全镇范围内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督促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网吧、歌舞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摊点等涉及非法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涉及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及时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查处。

(十)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做好全镇辖区内特别是学校、社区周边水库、河流、沟渠、坝塘等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在公共区域、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水利工程预防溺水风险级别,建立并落实巡查制度。

(十一)镇执法办。负责校园周边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夜市。并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学生售卖烟酒的标志、标牌。通过采取不同方式落实监管治理,对违反规定向未成年学生售卖(提供)香烟、酒类的,会同派出所及市场监管所依法采取停业整顿、责令停止经营的强制措施。

(十二)镇团委。负责指导全镇团组织、少先队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心理健康、网络素养、自护等教育,提供法律、心理咨询等服务,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三)镇妇联。积极建立发现、上报、处置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的制度,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积极发展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培育家庭美德,推动良好家风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着力为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学生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与帮助,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十四)蒲缥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全镇各学校做好卫生工作,对学校出现的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要及时指导学校采取措施。及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伤情鉴定等工作。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重病未成年人医疗救治和残疾未成年人康复医疗工作。

(十五)蒲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落实责任,保障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学校周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商铺巡查检查,确保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烟酒销售点,规范经营户烟酒销售行为,严禁经营户向未成年人学生销售烟酒及代替保管手机等行为。加强对夜市、烧烤店、酒吧等的专项整治,加大宣传惩处力度,严禁向未成年学生销售烟酒或接纳未成年学生在店内喝酒,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学生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对损害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十六)大曼交警中队。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厉打击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保障学生上、放学时段的交通安全与畅通;积极推进和维护校园直通车,保障学生上、放学便捷安全。

(十七)中心学校、保三中、蒲缥中学。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采购索证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月报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抓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机制,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2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突发性重大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问题,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二)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每年3月、9月由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镇综治办、应急管理办、村建办、文化站、水管站、蒲缥派出所、大曼交警中队、蒲缥司法所、蒲缥市场监督管理所、蒲缥中心卫生院、蒲缥镇中心学校、保山市第三中学、蒲缥中学各抽调1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限期挂牌督办,全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要加大全镇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压实、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的部门及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蒲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