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德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规民约

索引号
01525762-6-/2019-0906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06

为切实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营造美丽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育德社区《村规民约》相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育德社区人居环境提升环境卫生整治村规民约如下:

1、本村常住村民每人每年交纳不低于24元垃圾清运费,不按时交纳垃圾费的,收取50-100元违约金。

2、不执行门三包责任制的,收取300-500元违约金。

3、不按规定地点投放生活垃圾的,收取100-300元违约金。

4、乱贴小广告的,收取10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清除干净。

5、随意停放车辆阻碍交通,收取100-300元违约金。

6、临时摊点不按规定摆放的,收取100-300元违约金。

7、毁坏行道树收取500-1000元违约金,水利设施、路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收取5000-10000元违约金,并责令恢复原貌。

8、随意污染公共环境:乱泼污水、油渍的,收取500-1000元违约金。向河道、沟渠倾倒垃圾、农药及残留物的,收取违约金300元。

9、侵占公共场所:打场晒粮、摆设宴席、乱堆乱放废旧轮胎等经营性材料、粪土的,收取1000-3000元违约金。

10、本社区农户必须圈养所有家禽牲畜,牲畜不得放养,违者收取违约金100-300元;死禽死畜须用生石灰无害化处理或运送至焚烧炉处理,严禁丢置河道、沟渠及垃圾钩背箱内,违者收取违约金500元。

11、未经批准,擅自建盖临时建筑、广告牌、雨棚的,收取1000-3000元违约金;未经国土、村建等部门批准在基本农田堆土、填沙、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的,收取5000-10000元违约金,责令自行拆除并回复耕种原貌。

12、凡在本社区范围内建房施工的业主,需按村庄规划相关规定及房屋风貌标准建房,需向社区暂时交存5000-10000元保证金;待建房竣工后,验收合格后退还。在修建房屋过程中不得随意堆弃建筑垃圾且不得将建筑垃圾投放至钩背箱,建筑垃圾必须在工程结束后自行清除,不清除者,收取违约金2000元。

13、砂石运输车辆途经本村道路货物必须低于货箱3-5厘米、遮盖篷布并采取降尘措施,违者对驾驶员收取违约金500-1000元/次,遮盖篷布后仍沿途泼洒的,对驾驶员收取违约金500元/次。

14、全体村民应该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村民应整理好居家庭院、客厅、厨房、卧室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和生产用具应摆放整齐,积极争当“人居环境示范户”。全体村民应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推动本村发展。

15、本村规民约从2019年08月01日开始执行,凡拒不接受村规民约之约定的村民,将计入本社区黑名单,对不执行《村规民约的村民》,由社区村两委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16、本村规民约未尽事宜,召集村“两委”班子、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