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家社区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9-0906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06
一、保洁工作制度
(1)工作责任:一是各保洁员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通扫彻底,上午、下午巡回保洁,侧沟畅通无杂物;二是及时通知垃圾清运人员进行垃圾清运,做到垃圾日有日清;三是督促“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制止村内粪污乱排、垃圾乱倒、杂物乱堆行为,如发现违反村规民约行为及时向社区报告;四是完成社区临时性保洁任务。
(2)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白色垃圾、无渣土碎石、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3)工作纪律: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尽职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严格执行早上通扫彻底,上午、下午巡回保洁。
二、监督管理
(1)社区“两委”干部及小组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保洁员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2)监督结果作为保洁员的奖惩和聘用的主要依据。
三、奖惩制度
(1)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保洁效果差的,处以50元/次的处罚,满三次由社区书记进行约谈并再次明确工作要求,仍不到位的调整岗位。
(2)对发现违反村规民约行为的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核实处理后每次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