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毛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规民约
- 索引号
- 01525762-6-/2019-0906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06
为切实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营造美丽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黄毛社区《村规民约》相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黄毛社区人居环境提升环境卫生整治村规民约如下:
一、本村常住居民每人每年交纳不低于24元的垃圾处理费(山区村视各自然村实际规定执行)。拒不交纳费用及半年内不交的计入村民违约黑名单。
二、建筑垃圾必须在工程结束后15天内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收取100至500元违约金,拒不整改的计入违约黑名单;乱倒建筑垃圾的收取1000至2000元违约金。
三、杜绝垃圾乱扔,生活垃圾定点投放至垃圾钩背箱或指定地点,乱倒垃圾的收取50至100元违约金。
四、死亡的家禽牲畜要按规定用生石灰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或者运送至焚烧炉彻底焚烧,严禁丢弃至河道、沟渠或钩背箱,违者收取100至500元违约金。
五、实行门前“三包”,积极清扫门前巷道,保持干净整洁,违约者收取20至50元违约金。
六、严禁人畜粪污乱堆乱排,违者收取50至100元的违约金。
七、整理好居家庭院、客厅、厨房、卧室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和生产用具收拢整齐,争当“人居环境示范户”。
八、爱护公共财产,对损坏水利、道路、花草树木等环境设施的必须照价赔偿。
九、严禁在道路等公共场所堆积粪土、堆放柴草、杂物等,禁止摆摊设点,违者责令拆除。拒绝改正的收取100至200元违约金。
十、严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贴广告,保持户内外墙体美观整治,违约者收取50至500元违约金。
十一、运输砂石、土料要做好车厢覆盖,不准出现沿路泼洒现象,违反的责令清扫干净泼洒的砂石。据不执行的处收取100元至500元违约金。
十二、农户举办红白喜事,需向村民小组交纳200元环境卫生押金;需燃放鞭炮、焚烧纸火的,要采取相关措施,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待事情完结后,由村组验收合格退还押金。
十三、凡在本村范围内从事房屋建设、实施项目的业主,需向村组交纳5000元至100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和风貌控制保证金,待建房完工或项目实施后,由村组验收合格退还。
十四、未经批准,进行私搭乱建的,责令拆除构筑建筑物。拒不拆除的,上报乡村强制拆除,并收取1000至5000元违约金。
十五、全体村民应该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自觉整理好居家庭院、客厅、厨房、卧室环境卫生,生活用品和生产用具应摆放整齐,积极争当“人居环境示范户”。全体村民应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推动本村发展。
本村规民约适用于辖区范围内的商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常住居民,所属对象均要认真执行。未尽事宜由村“两委”班子、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