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2020年“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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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2020-033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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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金鸡乡2020年“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隆阳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的通知》(隆信联办发〔2020〕11号)精神,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以下简称“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切实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四大重点”攻坚战,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化解,继续推进解决问题、帮扶救助、思想疏导和人员管控,确实实现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明显缓解、重点群体串联聚集明显减少、重点问题妥善化解、重点人员息诉息访,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风险,实现清仓见底工作目标,形成预防化解信访矛盾长效机制,促进金鸡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金鸡乡“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金鸡乡“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东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云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建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董 伟 乡党委副书记

尹建军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姬腾飞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华娟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妍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蒋瑞仙 副乡长

朱泽伟 副乡长、金鸡派出所所长

李 智 副乡长

何 佳 党政办主任

李妍锦 金鸡财政所所长

杨刘叶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兰利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张应宗 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张玉华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为农 经济发展办主任

张国艳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金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罗洪林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马秋瑾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净庭 扶贫办副主任

张银燕 金鸡司法所所长

李晓宇 金鸡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俊伟 金鸡中心校校长

张大俊 金鸡中学校长

张海忠 金鸡社区村委会主任

金德华 育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发才 东方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军妹 黄毛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学林 郑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学伟 甫家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信访办,具体组织开展“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工作。由朱泽伟兼任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工作人员袁家先、徐永盛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排查梳理

(一)排查范围

全面排査“四大重点”中的重信重访事项,以及疑难复杂问题和信访积案,主要是:中央信访联席办和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重复到省进京上访、到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的信访事项。2019年交办但仍未化解的重点信访事项;2019年各级交办、督办后仍重复信访的疑难复杂访事项;化解难度较大的“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纳入化解攻坚的信访事项。涉法涉诉和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原则上不纳入交办范围,确需纳入交办范围的要予以注明。

(二)梳理重点

重点领域:主要是城乡建设、集资融资、农村农业、劳动社保、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教育等重点领域中,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相关责任主体工作存在不规范、不落实、不到位问题的信访事项。

重点群体:主要是“两案”人员、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企业改制人员、民办教师、上世纪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出租车司机、水库移民等重点群体中,属于诉求合理且有政策依据、相关责任主体解决不到位、法定办理期限未办理完毕,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

重点问题:主要是未化解的信访积案;新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涉及扫黑除恶的信访事项;“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的信访事项;特殊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督办超期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信访、对办理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

重点人员:主要是重复来信来访和重复网上投诉,且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信访事项;重复来市到省进京上访、长期滞留北京和多次到京非接待场所,以及到各级接待场所缠访闹访、有扬言极端行为或出现过激行为的重点人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成立“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单位化解攻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分工协作,确保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二)排查交办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要重点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和风险隐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一是要将《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信重访及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化解稳控工作的通知》(隆办发〔2019〕33号)《中共隆阳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交办重点突出信访问题的通知》(隆信联办发〔2019〕20号)《关于做好春节暨“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隆信联办发〔2020〕1号)3个文件附表中未化解的信访问题纳入“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清单。二是要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将新増重点信访事项持续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清单,逐一落实包保责任。并于每月20号前填报《2020年“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清单》(附件3)后报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实行动态排査、分批交办。对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每月梳理上报的新增“四大重点”信访事项清单进行筛选后,交办的“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请涉及的责任单位于每月20号前填写《2020年“四大重点”攻坚战月统计报表》(附件3)后报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化解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清仓见底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统筹资源力量集中攻坚,确保案结事了、息访息诉、经得起检验。对中联办、省、市、区“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化解的“四大重点”攻坚事项,要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做到化解一件、上报一件、审核一件。对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自行排査纳入“四大重点”攻坚战的信访事项,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解决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31日前)。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已化解的“四大重点”攻坚信访事项回访核实,抓巩固防反复,确保化解后不再信访,要认真总结开展“四大重点”攻坚战情况,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固化成功经验,形成预防化解信访矛盾长效工作机制,工作总结于10月8日前报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提炼攻坚战中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报送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好“四大重点”攻坚战是2020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2020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指标。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践行初心使命、履行服务职能的重要工作抓实抓细。主要领导要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要提高认识,积极协调,密切配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肩负起属地和部门化解攻坚的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和领导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手段,全力推动问题解决。按“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切实做好解决问题,帮扶救助、思想疏导和人员管控工作,确保化解到位、群众息访。乡“四大重点”攻坚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落实和完善有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

(三)切实规范业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纳入“四大重点”攻坚战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全部录入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在交办、督办的“概况”栏中备注“2020区级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如“2020区级重点领域”字段不隔符号,便于系统统计查询)。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录入要件》(附件2)和国家、省、市、区信访局业务规范要求,配合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做好受理、办理、送达、录入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信访事项在云南信访信息系统内流转顺畅、程序规范要素齐全

(四)加强协调联动。乡“四大重点”攻坚战工作办公室要与区“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沟通对接和协调调度,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乡“四大重点”攻坚战工作办公室建立周统计、月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攻坚战进展情况。各社区、乡直各有关单位于每月1日前汇总统计后(包括: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信访件号、姓名、责任单位及工作进度)上报乡“四大重点”攻坚战工作办公室。

(五)强化督查推动。乡“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査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到位。要把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成因复杂、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矛盾问题作为重点督查内容,指导督促属地或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化解。

附件:1.“四大重点”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2.2020年“四大重点”攻坚战信访事项清单

3.2020年“四大重点”攻坚战月统计报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