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乡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2-6/20230119-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1-19
金鸡乡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保山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隆阳区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金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11·21”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清理生产经营单位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深入整治不具备条件、管理混乱、只管收费不管教学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严厉打击不培训、假培训、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特种作业技能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特种作业在持证上岗、培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治理以下六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或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检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持过期证上岗作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的行为;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采取虚假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四)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五)既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从业所在地,从第三地违规骗取或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六)特种作业培训环节不规范、不科学,存在培训走过场等违规行为。
三、整治范围
全乡所有有特种作业业务的企业、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从业人员。
四、整治时间
2023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3月5日。
五、整治方法步骤
(一)自检自查阶段(2023年1月18日—1月25日)。乡安委办结合属地、监管企业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督促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并形成自检自查自改报告报送所安委办和隆阳区应急管理部门。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3年1月25月—2月25日)。综合执法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认真对照有关法规标准和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内容,深入有关企业、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报送乡安委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2月26日—3月3日)。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综合情况报告(含统计报表)上报乡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排查要细。要充分认识此次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做到不漏企、不漏人、不漏环节,特别对特种作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单位要开展针对性重点检查,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执法,措施要严。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际采取联合执法、交叉互查、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六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形成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形成震慑、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氛围要浓。要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等渠道,引导企业、广大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落实特种作业操作相关制度规定。要集中组织曝光查处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奖励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特种作业操作方面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氛围。
请各涉及部门于2023年1月29日前报送工作部署情况及整治方案,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底数清单,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综合情况报告(含统计报表)。
附件:1. 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底数清单
2. 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