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2017年玛瑙矿矿产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77-3-05_B/2018-012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1-17
芒宽乡2017年玛瑙矿矿产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前期玛瑙矿山私挖滥采行为整治效果,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和公共安全,进一步加强对我乡矿产资源的管理,有效遏制玛瑙石矿山私挖滥采行为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协调、标本兼治、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私挖滥采玛瑙石问题,推动经济社会争先进位、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主体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三、协调联动领导小组
组 长:宛韦良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院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祁福龙 乡武装部部长
刘先龙 乡派出所所长
张自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恩宏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蒙德亮 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杨亚东 乡水管站站长
部炬菱 乡司法所所长
高泰平 乡林业站站长
腾发科 乡安监站站长
蒋定杰 烫习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彭晓微 烫习村党支部副书记
罕新锋 烫习村副主任
四、职能职责
(一)对辖区内的私挖滥采点实行三个工作组(四个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
(二)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实施打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按属地管理原则烫习村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并提供准确的私挖滥采信息。
五、考核办法
(一)涉及上述人员统一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 (二)奖励根据区级考核结果而定。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工作。继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及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入户访谈、重点约谈、发放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和通告、设立警示牌、召开户长会、逐户签订不参与私挖滥采玛瑙石矿产承诺书等方式,向矿区及周边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力度着重对私挖滥采行为的危险性、危害性、违法性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扭转意识、转变思想,使群众深刻认识到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绝不允许任何人进行非法开采。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禁采区。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水务、环保、安监等部门对芒宽乡玛瑙石矿区进行地质勘探和环境评估,划定禁采区,在禁采区内设立明显标识和警示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挖滥采。通过采取“堵、守、劝、驱”的方式,对非法开采的矿洞实行混凝土填埋封堵和严密看守,切断矿体,杜绝再次挖掘和开采;对私挖滥采人员进行耐心劝离,对不予理会者实行坚决驱散。
(三)多措并举,切实强化矿区及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对矿区“人防、物防、技防”的措施力度,组建以芒宽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打击非法开采联合执法工作队,定期进行巡查,严防非法开采和矿石外流,做到日常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本着“打击首要分子、广泛教育群众”的工作思路,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彻底消除私挖滥采行为的阶段性反弹。
七、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真正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芒宽乡玛瑙石矿山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联系,形成整治合力,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