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7-3-/2018-120205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19
芒政发〔2018〕23号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迎接国家河长制中期评估核查工作,落实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清河行动”的精神,加快推进我乡河长制工作,打造“河清、湖美”生态乡镇。按照乡党委书记(乡总河长),乡长(乡副总河长)的指示,决定于2018年元月19日 ——元月25日在全乡开展“河长清河行动”,请各村(社区)挂村领导(乡级河长)、支书(村级河长)、主任(副河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对本区域河流开展 “河长清河行动”,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 针对村庄、公路沿线河道上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并将垃圾集中处理。
二、 做好巡河记录存档,将"河长清河行动"图文资料编辑后上传至芒宽乡河长制乡-村工作群。
附件:《河长清河行动图文资料》
芒宽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