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0-6-02_H/2017-07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4-06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水寨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管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统筹推进扶贫、森林防火、土地确权等重点工作,根据《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整治区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隆组联发﹝2017﹞5号)和《中共隆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隆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乡镇(街道)工作请假制的规定》(隆组联发﹝2017﹞6号)精神,对水寨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进行整治,同时实行请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对象
水寨乡全体干部职工
二、严禁“走读”
全乡干部在工作日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住在乡政府或村委会(社区),不能“早出晚归”上下班。实行工作日乡干部全员值班制度,节假日由一名主要领导带班,副职领导和值班组成员24小时值班。节假日若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全体乡干部必须坚守岗位。
三、严格“报备”
乡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差、学习、考察,要严格执行《隆阳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隆办发﹝2017﹞29号)的有关规定,严禁外出不报告。
乡一般干部严格执行《出差报告单》报批制度,严禁外出办事不请示报告或假借交材料等名义擅自外出。出差、学习须提前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审批的,须在出差回乡三天内补签,并将出差报告单交党政办备案。
村干部因公外出、因事请假必须与挂村领导请假,同时呈主要领导审批方可离开。
四、严格请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为维护干部职工的休息权利,干部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请假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6天(除婚假产假)。
(二)相关要求
1. 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乡主要领导签批交办公室备案。一般干部由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主要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2. 请假期间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同时合理安排手头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得到落实。
3. 若请假期间外出隆阳区的,需在请假事由中详细说明并到党政办报备去向。
五、强化监督问责
乡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全乡领导干部执行严禁“走读”、执行“请假”制度等问题及工作作风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并报乡相关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本通知未详尽的管理事宜按《水寨乡机关干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中共水寨乡委员会
水寨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水寨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