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一批)

索引号
01525701-X/20230724-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然资源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24

保山市隆阳区2023

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一批)


为进一步做好保山市隆阳区2023年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保持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依法依规、科学编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控制规模、防范风险、惠及民生的总体目标。根据《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保山市隆阳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2023年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一批)

一、总体思路

(一)编制目的

1.调控土地一级市场,规范土地市场运行;

2.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优化土地供应;

3.促进城镇用地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相结合;

4.提高保山市隆阳区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预见性和保障能力;

5.加强用地报批、征收、供应和投融资的宏观指导。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

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68号);

5.《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6.《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民生,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为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盘活存量土地,进一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

2023年计划收储土地面积68.6114公顷,其中,隆阳园中园25.2732公顷、保山产业园区35.9355公顷、腾冲园中园3.0393公顷、辛街乡4.209公顷潞江镇0.1108公顷、西邑乡0.0252公顷、杨柳乡0.0184公顷。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民生事业、社会保障以及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储备资金为政府债务资金投资及财政预算资金安排。

三、2023年土地供应计划

2023年度隆阳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量为68.6114公顷,其中,住宅用地2.6967公顷、工业用地52.4647公顷、商服用地0.7323公顷、仓储用地2.763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8554公顷、道路绿化用地1.0986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及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加强储备,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尽快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用好用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在失地农民的培训、再就业、生活补助和医疗养老等方面拓展保障的内容,使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尽快摆脱对土地的依赖。通过对村庄的科学搬迁改造以及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化步伐。

(四)科学统筹安排,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年度计划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或某项年度用地规模超出年度计划等情况,由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共同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对计划指标进行调整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