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1人)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918-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8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根据《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
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表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1 | 张燕军 |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保山市隆阳区瓦渡集镇综合用房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1、责令张燕军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 2、对张燕军处以瓦渡集镇综合用房项目建设工程造价2208994.24元(贰佰贰拾万零捌仟玖佰玖拾肆元贰角肆分)的百分之十的罚款处罚,罚款金额:220899.42(贰拾贰万零捌佰玖拾玖元肆角贰分)。 | 2023-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