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1·14”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引号
- 75716269-3/2025101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处置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14
2024年1月14日8时20分,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工人蒋**在码坯机房给料槽进行扒土作业时滑入给料槽,被料土掩埋卡在出料口,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6万元。
事故发生后,隆阳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调查工作,2024年3月22日隆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就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5年9月3日,区安委办成立了以安委办主任杨**任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张**、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番**、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评估组。
(二)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区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明确评估对象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永盛街道办事处、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内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事故行政处罚,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行业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在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内容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永盛街道办事处、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对照事故防范整改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进行了查阅,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及工作成效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翻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1日履行完毕。
(二)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王**,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王**已于2024年4月11日履行完毕。
2.万**,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万**已于2024年4月11日履行完毕。
3.王**,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厂长兼安全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王**已于2024年4月11日履行完毕。
4.杨**,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生产线管理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杨**已于2024年10月29日履行完毕。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1·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到位。
(一)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事故发生以来,公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由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台账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建立了《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安全制度》以及扒土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等多项规章制度,根据厂区及厂区周边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了《溺水事故应急》《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多项综合性和专项性的应急预案。
2.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公司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了公司的危害因素辨识、安全风险分析、管控措施。公司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坚持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整改,主要负责人亲自开展隐患排查。
3.严格落实员工教育培训。公司严格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严格按照三级教育培训要求,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培训。自事故发生以来,公司主动上网查找同行企业的事故案例,以“1·14”事故为契机,开展全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目前共计开展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事故警示教育6次。
4.加强作业现场环境安全管理。事故发生后,公司全面排查梳理了公司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安全情况,严格按照“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要求布设。经过全面的排查,发现4处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存在安全警示标识破损、字迹不清楚、缺失的情况,公司排查发现后及时更新更换了安全警示标识,一年来,公司坚持发现警示标识破损和缺失后就立即整改。公司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做到了完整、清晰、规范。
5.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公司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来,公司主要负责人坚持将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机融入生产经营活动中去,主动获取、查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进行学习宣讲,积极主动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自身企业经营状况,常态化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主动查找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组织公司的3名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地学习。
6.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主题活动,保山市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规定,激励支持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
(二)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后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此次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联合应急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工作。一是对保山市民生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在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对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运行进行督查检查,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员工的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作业现场的管理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隐患排查闭环管理、配备劳保用品情况等进行排查。三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从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企业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纠正制止企业员工违章作业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三)区应急管理局
事故发生后,区应急管理局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隆阳区傈僳制砖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人员从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员工的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作业现场的管理等7个方面开展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员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能力,加强现场作业管理,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四)永盛街道办事处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制定详细的自检自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2.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等。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80家,发现安全隐患196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隐患180处,整改率达到92%,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安排专人跟踪督促,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机械作业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下达整改指令书10份。
3.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重点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评估意见
评估组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1·14”事故结案后,各相关单位均能够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及责任追究,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被评估对象均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评估结论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