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案件: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行政处罚案

索引号
75716269-3/20260126-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处置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1-26

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行政处罚案


一、违法事实

20251218日,隆阳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工作人员李某某、李某某在板桥镇辖区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时接群众口头举报称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明茂酒店停车场内,有人在违规卸油”。接到群众举报后,区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工作人员李某某、李某某202512181320分许到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明茂酒店停车场内进行核实,发现:“罗某某、高某某在板桥镇明茂酒店停车场内利用车牌云S28721往车牌云S27355油罐车违规进行倒油,现场未摆放灭火器、未拉警示带,高某某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坐在油罐车S27355油罐车顶”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扣押了车牌云S27355油罐车及其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汽车钥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达到立案查处标准。20251223日,区应急管理局对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对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0251218,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危货车驾驶员罗某某、工作人员高某某进行调查询问,202616日依法对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进行调查询问。被调查询问的罗某某、高某某认可20251218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罗某某、高某某在板桥镇明茂酒店停车场内利用车牌云S28721往车牌云S27355油罐车违规进行倒油,倒油现场未摆放灭火器、灭火毯等应急救援物资及操作人员未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工作的违规行为,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认可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也对员工违规操作行为供认不讳,不提出异议,并承认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员工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

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1份(隆)应急现记〔2025〕危128号、询问笔录3份、指认照片3张、调取的书证等证据证实。

二、公司及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1118日;法定代表人:李某;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922MA6K3J**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住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紧急救援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李某,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男,汉族,31岁,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

2.罗某某,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雇佣的危险货车驾驶员,男,43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3.高某某,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雇佣员工,男,32岁,户籍所在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

三、对云县旺旺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李某,作为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员工罗某某、高某某在倒油现场未摆放灭火器、灭火毯等应急救援物资及操作人员未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工作的违规作业行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1项,裁量阶次B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由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李某罚款人民币3600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将扣押的车牌云S27355油罐车及其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汽车钥匙退还给云县旺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罗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