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关于 公开拍卖罚没财物的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89-3/20251107-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公安分局
- 公开目录
- 罚没财物处置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07
经隆阳区财政局批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委托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对以下罚没财物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每个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不拆分,车辆信息由委托人提供,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实地查勘,了解标的的状况并自行向车管部门咨询了解车辆相关信息,未查勘标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车辆存在的瑕疵负责,本次拍卖的车辆存在瑕疵(但不限于)带抵押权拍卖及逾期未检验且达到强制报废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对所买的车辆权属关系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负责车辆办理过户手续,车辆以现状进行交付,如因未能过户导致车辆不能上路行驶等因素,一律按报废车辆报废处理,过户车辆和报废车辆限时1个月(成交之日起算)办理完毕,超时保证金不退。过户车辆需提交行驶证及登记证复印件。能否过户请竞买自己斟酌,一旦拍卖成交需按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
标的1:罚没车辆3辆,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不拆分,起拍价15576元 ,竞买保证金5000元。
编号 | 车牌 | 型号 | 金额(元) |
1 | 云MUV629 | 比亚迪S6 | 2,488.00 |
2 | 云MRG271 | 北汽威旺 | 1,192.00 |
3 | 云MG9836 | 东风风光S560 | 11,896.00 |
合计 | 15576 |
标的2:涉案装载机车辆1辆(山东临工牌L953型),按现状拍卖,起拍价65994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标的3:涉案江砂10092m³,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不拆分,起拍价:63583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标的4:涉案手机25台,按现状整体打包拍卖不拆分,起拍价:2500元,竞买保证金1000元。
二、拍卖时间:2025年11月 17 日10:00—14:00时止(除延长时间外)。
三、拍卖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
四、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13日至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因标的物存放地点特殊请有意竞买人提前预约看样时间,隆阳区停车场。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时止(款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至:(开户名称: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宏州芒市支行,开户账号:24139801040013802,联行号:103754013985)。线下报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114号,网上报名网址: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六、报名条件: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
七、其它事项:
(一)、竞买车辆的竞买人应当符合云南省购车政策要求,车辆落户地为云南省内市县的,竞买人须按《云南省小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于各地机动车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先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详细了解迁入地的机动车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标的拍卖成交后如因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不接收、无法过户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二)、本次拍卖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三)、云南永正拍卖有限公司以任何方式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影像、文字说明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四)、标的物可能存在未尽描述的瑕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重大事故瑕疵、水泡瑕疵、火烧瑕疵、违章瑕疵、里程显示瑕疵、维修保养瑕疵、总成与零配件更换瑕疵、涂装改装瑕疵、欠缴税费、罚款瑕疵、提档过户限制瑕疵、证照及牌照遗失不齐全需要补办瑕疵、办理变更登记等其他未知瑕疵。有意竞买者请亲自或聘请专业人员实地对标的物进行仔细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是否存在抵押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负责办理,存在过户风险完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给买受人带来不可预见的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使用成本、过户风险及补缴的税费支出等,均需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测算相关成本与风险,谨慎参拍竞价。
(六)、标的物以现状竞价和交付,买受人提车后根据民法典1209、1210规定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三年逾期未检审、车辆损失、维修费、部分车辆保管费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与原车主、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在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拍卖车辆含车辆抵押权但不含现有车辆号牌,拍卖成交后,车辆抵押权随车,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号牌。
(九)、成交后车辆在使用中依照民法典1209、1210条规定实施谁开车谁负责。
(十)、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清,拍卖人没有催款义务,不按期缴清款项的,延迟缴款每日按1%缴纳应缴款项的滞纳金,造成违约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由委托方处置,并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竞买人报名时每报名一项标的需缴纳咨询费100元,成交与否不退。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5%收取)、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按成交价的0.15%收取)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当日交清,交清后方能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成交价款,车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车辆办清手续方可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日退还至竞买人交款账户(不计利息),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十三)、参与竞拍详细内容及未尽事宜以拍卖公司对外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资料为准。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委托方解释为准。
(十四)、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所有标的物一经拍卖成交,无论是否能过户,一律不予退款退货,在规定时间内只能按报废处置。
八、特别说明
(一)买受人购买的手机必须到专业手机店对手机进行刷机处理,无法开机解锁的需要报废拆卸销毁储存介质,不能泄露原机主的公民信息。购买电脑的需对组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进行格式化恢复出厂设置,不能泄露原机主的公民信息。
(二)本次拍卖的江沙为从河道、江边打捞的江沙,没有经过任何加工处理。经专业机构测算,本次拍卖的江沙堆放量为10252.5立方米,其中除去当事人原有的160立方米,实际拍卖量为10092.5立方米。
九、咨询电话:13658753939 刘经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5 年 1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