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51021-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21
隆阳区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5日至8月2日,对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区农业农村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公园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太保公园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文物管理所(以下简称区文管所)、保山市隆阳区殡仪馆(以下简称区殡仪馆)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全区纳入国有资产报表编制报送的机构253个,其中:行政单位62个,事业单位191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36.1亿元,较上年的246.62亿元减少10.52亿元,减少幅度为4.27%。
(二)资产构成及分布情况。流动资产37.1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5.73%,其组成情况:货币资金5.85亿元,应收账款净额2.54亿元,预付账款3亿元,其他应收款净额25.03亿元,存货0.69亿元,待摊费用0.0037亿元,应收利息0.01亿元;非流动资产198.9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4.27%,其组成情况:长期股权投资0.00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20.65亿元,无形资产净值2.1亿元,在建工程投资9.68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66.26亿元,长期待摊费用0.0033亿元,受托代理资产0.27亿元。按单位类型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9.27亿元,占25%;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76.83亿元,占75%。
(三)资产结构总体情况。隆阳区固定资产净值为20.65亿元(原值扣除累计折旧),构成分类情况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33亿元,占固定资产的74.24%;车辆0.39亿元,占固定资产的1.9%;通用设备、专用设备4.01亿元,占19.42%;文物和陈列品0.026亿元,占0.13%;图书档案0.14亿元,占0.68%;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72亿元,占3.5%,特种动植物0.028亿元,占0.13%。
(四)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度,隆阳区配置增加固定资产14.61亿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及车辆设备等固定资产5.53亿元,占37.85%;配套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4.58亿元,占31.35%;当年在建工程4.5亿元,占30.8%。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增加固定资产9.61亿元,调拨2.77亿元,接受捐赠0.007亿元,其他方式新增2.22亿元,占16.54%。
(五)资产使用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1103.48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出租8127.63(平方米),价值为1102.87万元;土地及场地使用权出租163(平方米),价值为0.61万元。
(六)资产处置情况。处置资产4.68亿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0.26亿元,占处置总额5.56%;处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42亿元,占处置总额的94.44%。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车辆)、对外捐赠(家具和用具)、损失核销0.01亿元,占0.2%;无偿划转4.54亿元,占97%;报废报损0.13亿元,占2.8%。
(七)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60.78万元,其中资产有偿使用收益140.38万元,占87.31%;资产报废折价处理收益20.4万元,占12.69%。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账实不符。
(二)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1189.5万元。
(三)国有资产闲置。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
(一)责成区财政局督促区政府办财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账务进行调账处理,并清查其他部门是否存在此类账实不符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保证账务真实、合法。
(二)区财政局应督促区殡仪馆和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及时厘清资产权属关系后由资产归属方办理土地手续,并按规定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清查其他部门是否存在此类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的情况,今后要及时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保证账务真实。
(三)区财政局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盘活处理,并清查其他部门是否存在此类国有资产闲置的情况,在今后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在限期内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并提供了整改的相关证据,采纳了审计建议两条。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账实不符的问题,区政府办财务人员已对账实不符的账务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1189.5万元的问题,区殡仪馆已按规定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三)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对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了盘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