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51021-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21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区林草局”)2022年度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区林草局2022年度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拨入6223.47万元,上年结转3538.60万元,合计9762.07万元。专项资金支出7628.07万元,其中: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299.04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734.02万元、青华海景区运行经费194.11万元、森林防火经费491.23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资金1253.07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2781.60万元、石漠化项目资金146.5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61.45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经费65.81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01.24万元。2022年年末结转2134万元,其中:其中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资金1764.10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327.48万元,其他专项资金42.4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二是项目辅助账核算不准确。
(二)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退耕还林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隆阳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区林草局应当及时调整会计账务,规范会计核算;二是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问题,区林草局应当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专项资金效益及时发挥;三是对退耕还林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建议区林草局对退耕还林地块按设计要求进行补植,并且加大管理力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完整。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三)加强项目后续管护,使项目能够发挥长远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林草局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务。
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20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已实施完成,并组织了验收。
三是退耕还林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林草局已按要求完成了补植补造工作。
提出的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