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特殊功能科室建设及附属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01525696-5/20251021-00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0-21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特殊功能科室建设及附属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自20231110日至20231229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特殊功能科室建设及附属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位于隆阳区升阳路东延长线,大保高速路下300米南侧。特殊功能科室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是在新建十三层门诊住院医技楼内按特殊科室要求,进行局部改造及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安装等相关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40886平方米,配套建设院区道路、桥梁、门卫、污物暂存及污水处理、绿化、中心供氧系统、院区标识导引系统、综合管网、医疗信息化专项建设等附属工程。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特殊功能科室建设及附属工程审计调查共涉及15个单项工程,其中:已完工并最终验收项目0个;已完工交付使用未验收项目11个(基础装修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亮化、太阳能、污水处理、钢雨棚等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供应中心、产科、手术部、NICU工程,PCR实验室、遗传生殖中心工程,医用气体专项工程、消防拆改工程;已开工未完工项目4个(发光字项目,发光字结构加固工程,OICUPICU、病理科、妇科人流手术室、儿童情景训练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医疗设备采购工程)。

本次审计调查的重点是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进度及现场实施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等进行了关注。此次审计调查未涉及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审核。

2020227日,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特殊功能科室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社会〔202044),批复估算总投资25933.4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经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由隆阳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

总承包(设计、施工)招标由区妇幼保健院委托保山煜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总承包单位的项目1个(OICUPICU、病理科、妇科人流手术室、儿童情景训练区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由区妇幼保健院分别委托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确定了施工单位的项目14个。

截止2023128日,区妇幼保健院提供涉及15个工程的合同共计41份,合同总金额26511.50万元(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是费率合同)本项目执行第三方监理制,工程整体施工驻地监理工作由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项目计划总投资25933.4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截止2023930日,实际到位资金29263.8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000万元,银行借款8374.20万元,保健院自筹资金5689.62万元。

截止2023930日,本项目资金支出27596.99万元一是支付建筑安装工程款16443.90万元,设备采购款670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446.09万元。二是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000万元,账面无结存资金;使用银行借款7815.74万元,共管账户结存资金558.46万元;使用自筹资金4781.25万元。三是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支付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示范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其余到位自筹资金908.37万元(=29263.82-558.46-200-27596.99)用于支付以前实施主体工程款及费用。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妇幼保健院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基本能够按要求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但也存在建设管理不到位,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时间倒置、招投标手续不规范、合同管理执行不到位等应予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7

2.招标代理机构执行招标程序不规范

3.监理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

4.全过程造价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

(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进度款353万元。

(三)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

1.重复签订合同。

2.合同履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行招标程序不规范监理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分权责移送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住建局处理;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进度款353万元问题,移送区卫生健康局处理。

隆阳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增强法纪意识,在项目决策中讲规矩,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全面压实甲方主体责任,甲方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财务核算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会计法》及有关财务核算管理规定,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审查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依据。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签约方的资质审查、严格执行合同审核流程、加大合同履行监督力度。七是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八是加强对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及财务决算编报。九是项目建设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其他项目进行自检自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区妇幼保健院正积极进行整改,移送处理问题卫生健康局和区住建局已经受理。审计建议被审单位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