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至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6-5/20260930-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于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对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疾控中心)2022年至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疾控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等。
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反映:资产总计7380.84万元,负债总计4266.01万元,净资产3114.8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疾控中心2022年至2024年度基本能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数、实际用款进度安排各项经费、控制各项支出,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财务核算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但也存在未经审批发放“两个允许”绩效工资、违规收取编外人员风险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未经审批发放“两个允许”绩效工资196.99万元。
2.违规收取编外人员风险金。
3.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4.实验楼部分闲置,实验楼功能未完全发挥。
5.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26万元。
(三)内控方面发现的问题。
6.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7.重复报销差旅费0.03万元。
(四)往来款清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8.拖欠企业账款。
9.往来款清理不及时550.54万元。
(五)财务核算及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0.账表不符。
11.财务管理不规范195.08万元。
12.决算后调账处理,“三公”经费核算不实5.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移送,一是针对“未经审批发放“两个允许”绩效工资196.99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根据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有关规定,核算出当年申请的绩效工资总量,报经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发放。二是针对“违规收取编外人员风险金”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用人制度,并及时清退违规向编外人员收取的风险金7000元。三是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自行纠正,今后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进行刷卡支付和结算。四是针对“实验楼部分闲置,实验楼功能未完全发挥”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采取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充分发挥实验楼功能,提升监测预警和检验检测能力。五是针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26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补记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六是针对“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控制财务风险,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七是针对“重复报销差旅费0.03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清退重复报销300元差旅费并上缴区财政,同时自检自查重复报销的情况,此外区疾控中心应加强差旅费的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八是针对“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积极催收各卫生院欠款,及时归还拖欠企业账款,减少负债。九是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550.54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对往来款项进行认真清理,及时结算、催收、报账核销,避免长期挂账。十是针对“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疾控中心应对还未查明原因的事项进行核查,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登记账务,确保账账、账表和账实相符。十一是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195.08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应自行纠正,并在今后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十二是针对“决算后调账处理,“三公”经费核算不实5.25万元”的问题,要求区疾控中心在今后决算中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及时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述问题,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2月24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要求在2030年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疾控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3条审计建议。截至2026年2月20日,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其余问题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未经审批发放“两个允许”绩效工资196.9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2025年11月起已停止发放。二是“违规收取编外人员风险金”的问题已整改,2026年1月完成剩余0.7万元全额退款。三是“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已整改,所有合规支出统一公务卡结算。四是“实验楼部分闲置,实验楼功能未完全发挥”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实验楼二楼原本闲置的南侧正在加装样本保存室。五是“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2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2026年1月已入账。六是“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已整改。七是“未重复报销差旅费0.03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八是“拖欠企业账款”的问题正在整改中。九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550.54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十是“账表不符”的问题已整改,2025年决算与会计账簿一致。十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195.08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十二是对“决算后调账处理,“三公”经费核算不实5.2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2025年决算与会计账簿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