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3年至2014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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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2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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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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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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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保山市隆阳区2013年至2014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2日至12月18日,对保山市隆阳区2013年至2014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在实施审计中,重点审计了公益性项目采用邀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分别签订承包合同金额702.72万元、389.42万元,分别占合同金额2 546.44万元的27.59%和15.29%;重点关注了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承诺该项目部门整合资金履行情况,延伸审计了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以下简称瓦马乡)财政所、瓦马乡畜牧兽医工作站等3个乡级站(所、办)、2个村、2个公司、1个养殖小区和部分项目关联人(受益农户),现场检查了瓦马乡下里濯村、瓦马村公益性项目点和部分“五改”入户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抽查项目资金992.56万元,占财政扶贫资金总额2 720万元的36.49%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2013年至2014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以下简称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资金投入瓦马乡,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核算工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公益性项目邀标、监督项目实施、调整、检查和验收工作。瓦马乡人民政府与承包人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等;未实行第三方项目监理制,区扶贫办为项目主管部门,乡级有关单位、项目村(组)配合并做好日常监督。

由于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未提供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中的部门整合、业主投入和群众自筹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资料,故此次审计仅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承诺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整合资金和部门整合中的个别项目资金使用及完成情况予以关注外,其他均不纳入此次审计的范围。

(一)项目计划管理情况。

1.项目计划下达情况。

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项目覆盖瓦马乡的21个村,98个自然村,128个村民小组,项目受益6 459户25 672人。计划投资总额20 711.94万元,其中:中央2 50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220.6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4 679.57万元、业主投入1 034.74万元、群众自筹投入2 257.03万元。具体情况是:

2013年第一批计划投资总额9 682.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 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施设施等六个方面的建设(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项目实施情况,下同)。项目建设期限: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

2013年第一批计划下达后,经批准,中途进行过一次调整,调整内容是:在原项目投资额度不变的情况下,一是将原批准实施方案中用于卫生圈、卫生厕、院场硬化、房屋修缮和入户道路项目结余资金69.18万元,调整为新建入户路8 073㎡,补助资金24.22万元;剩余44.96万元调整到新民村,实施龙井道路工程;二是谷米村未完成糯橄榄种植1 286亩,调整为瓦马村种植336亩、山心村种植269亩、谷米村种植681亩。

2013年第二批(补差)计划投资总额11 029.60万元,其中:中央1 50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220.6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施设施等六个方面的建设。项目建设期限: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

2.项目实施情况。

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已报账资金2 520万元(其中:第一批1 000万元,第二批1 52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投资864.50万元(包括第一批406.90万元,第二批457.6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 331.63万元(包括第一批269.23万元,第二批1 062.40万元),入户项目完成补助支付323.87万元(属第一批),具体情况是:

(1)产业发展投资864.50万元。

第一批完成产业发展投资406.90万元,其中:产业基础设施投资47.40万元,新开挖生产道路4.1KM;核桃扶壮、新植糯橄榄投资110万元,核桃扶壮14 000亩、新植糯橄榄2 000亩;养殖业投资162万元,硬化养殖小区道路1.3KM,新建圈舍6 840㎡,养殖种(仔)猪835头;乡村文化旅游投资85万元,实施文化保护2件2栋;技术培训2.50万元,培训500人次。

第二批完成产业发展投资457.60万元,其中:新植楤核、红花、核桃和魔芋投资310.60万元,新植楤木760亩、红花11 000亩、核桃11 700亩、魔芋1 200亩;养殖业投资147万元,新建圈舍2 960平方米,养殖种(仔)猪554头、种牛109头、种羊80只。

(2)基础设施投资1 331.63万元。

第一批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69.23万元,完成硬化村内道路17.14KM,垃圾池8个等;第二批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 062.40万元,开挖村组道路42.83KM、硬化村内道路27.39KM、建人畜饮水设施1件、实施低产田改造345亩等。

(3)入户项目投资323.87万元。

2013年第一批完成入户项目投资323.87万元,其中:建卫生圈、卫生厕、硬化院场和修善房屋(墙体)投资223.26万元,分别涉及462户、546户、603户、518户;入户道路投资100.61万元,硬化33 536.5㎡。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14年11月28日,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应到位资金2 740.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 720万元(其中:中央2 50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200万元),未到位20.60万元(属2013年第二批区级未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30日,经履行报批审核程序,已核销项目资金支出并拨付项目资金2 520万元,其中:2013年第一批1 000万元,2013年第二批1 520万元;已报账项目原始资料经审核后退回瓦马乡财政所存档,工程质量保证金由瓦马乡财政所按规定预留。

在建项目,已预拨2013年第二批项目资金160万元,项目资金结存40万元。

经延伸审计,截至2015年10月14日,已完成项目已报账核销项目支出2 520万元,其中:实际支付2 389.61万元(包括2013年第一批968.87万元,第二批1 420.74万元),暂扣工程质量保证金130.39万元(包括2013年第一批31.13万元,第二批99.26万元)。按项目建设合同和工程决(结)算,涉税项目计税金额1 845.21万元,已完税73.6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12日,在建项目,瓦马乡瓦马村、拉攀村等10个村的村组道路、文化保护中心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14个小项未完成项目报账,已拨付使用97.92万元,占到位资金200万元的48.96%。项目结存102.08万元(包含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中:区级财政40万元,乡级财政62.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计划执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所抽查的乡(村)项目点建设情况较好,效益明显。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执行项目计划上,除财政扶贫资金有明确的监督管理主体外,其他部门整合资金均未纳入同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势必会造成监督上的缺位情况,个别项目依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该乡在组织公益性项目建设中,通过邀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比例不高;三是核桃、糯橄榄、种牛、种(仔)猪和种羊等产业项目中的大宗物资和牲畜采购等环节控制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此次审计主要发现配套资金不到位、计划调整未经报批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配套资金不落实206 000元。

(二)计划调整未经报批240 135元。

(三)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46 624元。

(四)原始凭证不合规1 305 000元。

(五)项目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配套资金不落实206 000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加强在建项目资金的监督;二是对“计划调整未经报批240 135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区扶贫办调整项目计划,补办相关报批手续;三是对“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46 624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督促瓦马乡人民政府对未按规定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作补收处理;四是对“原始凭证不合规1 305 000元”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督促瓦马乡政府补充相关原始凭证原件,并交瓦马乡财政所作会计档案保管;五是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扶贫办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强化对“大宗物资和牲畜”采购环节的控制,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方式。

同时提出3条审计建议:一是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在财政扶贫项目立项上,做实项目计划申报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有关规定,加强部门整合等其他资金的计划执行、做好项目单项验收和决(结)算工作,不断提升项目计划的执行力;二是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按有关规定,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健全相关环节控制制度,并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及运行模式,有针对性地对种植业中大宗物资和养殖业中牲畜采购制定有效的控制办法,做到项目质量控制得当,项目资金结算(支付)规范、运行安全,有效杜绝项目出现“病苗、假肥料、病牲畜等”情况,确保种植(养殖)户切实受益;三是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必须在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部门、乡(镇)进一步明确,要严格按规定预留10%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终验一年后按区扶贫办通知方可支付,从源头上确保项目质量后续保障、减少维权争议。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经跟踪审计反馈,正在整改落实当中。对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