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辛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般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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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6-5-04_H/2016-082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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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6-07-27
隆阳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辛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般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7月6日至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辛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般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第一批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保农综办〔2014〕23号)、《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4〕59号)批准实施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项目)。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保农综办〔2014〕62号)、《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辛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4〕67号)批准实施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辛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辛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的批复》(保农综办〔2014〕92号)、《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4年隆阳区桑叶茶加工示范推广项目初步设计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5〕2号)批准实施2014年隆阳区桑叶茶加工示范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桑叶茶加工项目)。
《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计划的批复》(保农综办〔2014〕50号)、《保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100亩优质蔬菜种植示范基地新建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意见》(保农综办〔2014〕82号)批准实施隆阳区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100亩优质蔬菜种植示范基地新建项目(以下简称优质蔬菜种植项目)。
批复总投资1 8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69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2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225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折资227万元。
经公开招投标,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项目:一标段中标价为 102.60万元,中标单位为昌宁县佳顺建筑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102.20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中标价为114.51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标段中标价为97.47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标段中标价为98.05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金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标段中标价为114.45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城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七标段中标价为117.90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八标段中标价为114.66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经公开招投标,辛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一标段中标价为126.26万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中标价为109.33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标段中标价为97.21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保山宏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辛街乡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隆阳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综办)委托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进行设计,聘请云南保山市万润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监理,并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 586万元(不含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折资),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69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421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1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225万元。
罗明中型灌区节水项目、辛街乡高标准农田项目等一般项目送审金额为1 631.56万元(不含自筹227万元),审定投资 1 562.95万元(不含自筹和投工投劳折资),其中:土地治理水利措施项目1 293.80万元,农业措施项目1.50万元,科技推广措施项目16.50万元,桑叶茶加工示范推广项目(省级项目)32万元,100亩优质蔬菜示范基地项目150万元,其他费用69.15万元。
审定的完成投资1 562.95万元(不含自筹和投工投劳折资),比批复总投资减少23.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综办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该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和以拨作支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4.97万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5.75万元;
(三)以拨作支49.3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要求对多计工程价款24.97万元,予以核减投资额,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少计工程价款,进行调整账务处理;对以拨作支49.39万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待今后发生相关费用时按规定据实列支。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农综办高度重视,及时调整账务,已核减投资额24.97万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价款;对以拨作支49.39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应缴未缴税费,已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