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镇董达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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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29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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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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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7

隆阳区板桥镇董达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板桥镇董达小学(以下简称板桥镇董达小学)教学楼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板桥镇董达小学教学楼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11年2月21日开工建设,2011年6月11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建设793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板桥董达小学教学楼等第十四批校舍安全工程列入2011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 〔2011〕31号)批准新建三层框架结构教学楼799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含附属工程及其他费用8万元)。

经邀请招投标,该工程中标价为847 921.97元,中标单位为保山下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板桥镇中心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腾冲县腾腾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720 53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690 000元,自筹资金30 530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941 205.42元,审计确认投资935 945.94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05 144.40元,待摊投资30 801.54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905 144.40元,板桥镇中心学校已提供690 0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1 00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935 945.94元,未完工程投资64 054.06元。

审计结果表明,板桥镇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 531.02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271.5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5 531.02元和少计工程价款 271.54元(印花税),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板桥镇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板桥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5 531.02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工程价款271.54元(印花税)的问题,板桥镇中心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