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第五小学厕所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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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6-5-04_H/2016-083103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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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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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28

隆阳区第五小学厕所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4月20日至6月3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第五小学(以下简称第五小学)厕所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第五小学厕所工程为2010年校舍安全工程项目,2011年1月4日开工,6月10日竣工验收。项目计划总投资48万元,建设224.2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厕所一幢。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第五小学等第十一批校安工程列入2010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隆发改社会 〔2010〕484号)批准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厕所224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48万元(其中附属工程、征地和前期费用等4万元)。

经邀请招投标,中标价为421 593.32元,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西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中心学校(以下简称兰城街道中心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委托保山恒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聘请保山建昌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合同。

截止审计结束,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385 96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370 400元,自筹资金15 560元。

该工程报审决算投资464 137.95元,审计确认投资461 298.9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45 605.30元,待摊投资15 693.68元;审定建安工程投资计税额为445 605.30元,兰城街道中心学校已提供
250 400元的建安发票。

该工程计划总投资480 000元,审计确认总投资461 298.98元。

审计结果表明,兰城街道中心学校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决算基本真实、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存在多计、少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 972.65元;

(二)少计工程价款133.6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 972.65元和少计工程价款133.68元(印花税)要求予以核减(增)投资额。

同时,区审计局建议:兰城街道中心学校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及时与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兰城街道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 972.65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工程价款133.68元(印花税)的问题,兰城街道中心学校将在支付工程款时足额缴纳。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