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户南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
01525696-5-/2019-12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12月20日,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隆阳区户南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户南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属于隆阳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于2014年9月开工,2015年9月竣工验收。建设内容包括对厂房进行装修,升压站拆除重建;前池闸门及启闭设备进行更换;更换2台水轮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更换机组进水阀及控制设备;改造压缩空气、技术供水系统;更换起重设备;更换主变压器及电气设备,并进行自动化改造。

《保山市水利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隆阳区户南河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保水〔2012〕75号)批准项目总投资396.81万元。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在土建工程招标中没有编制拦标价。土建工程中标价为568.43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恒隆建设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中标价为48.22万元,中标单位为云南中江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各中标单位均与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招标确定,由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研究院对项目进行设计;云南恒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截止审计结束,隆阳区户南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038.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8万元,自筹资金863.66万元。本项目报审决算投资903.42万元,审计确认投资835.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少)计投资完成额、超计划投资、接待费超标和在工程招标中未编制拦标价招标导致综合单价过高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3.91万元。

(二)少计投资完成额3.59万元。

(三)多计投资完成额3.54万元。

(四)多计水轮发电机组投资完成额44.44万元。

(五)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38.31万元。

(六)建设单位接待费超标准1.9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23.91万元,予以调整投资额;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59万元,多计投资完成额3.54万元,多计水轮发电机组投资完成额44.44万元,责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82.76万元,责成建设单位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对建设单位接待费超标准1.94万元,应在今后的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防止接待费超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一是及时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二是按照审计确认的工程投资对账务进行调整,及时清算缴纳工程投资税费。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的规范管理,在招标前应编制拦标价,合理控制投标报价。四是依法合规,按程序合理处置废旧物资收益,按规定使用处置资金,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23.91万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进行了结算;对少计投资完成额3.59万元,多计投资完成额3.54万元,多计水轮发电机组投资完成额44.44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投资额; 对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482.76万元,建设单位正在补办超概算投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