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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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8-5/2025042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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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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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4-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属于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能管理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及省市区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撰写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指导协调实施;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内设13个股室,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工会办公室、发展规划股、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股、德育股、体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720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绩效总目标

紧紧围绕“校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五育融合初见成效,各学段教育教学质量跃上新台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5%以上,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更加健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5%以上,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学校覆盖面达60%。”的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加快隆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2.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1)职责履行良好: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地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2)履职效益明显:严格资金使用渠道,规范各学校财务收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社会公众或学生满意度,一切以服务学生为基础,加强项目制定、实施的规范化;

(3)预算配置科学:科学有效地编制预算计划;足额保障基本支出;有详细的支出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定,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4年教育体育局部门总收入1482780962.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2812965.79元,占总收入的99.33%;事业收入9530333.05元,占总收入的0.64%;其他收入437663.87元,占总收入的0.03%。

2.2024年教育体育部门总支出1483374241.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72812965.79元,占总支出的99.29%;其他支出10561275.57元,占总支出的0.7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1.制度不断完善。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我单位认真学习并执行上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包括《隆阳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隆阳区区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和《隆阳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包括《隆阳区中小学校培训管理办法》《隆阳区教体局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山市隆阳区教育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管理逐步规范。不断加强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项目支出申报安排的管理,切实做到项目申报规范,申报程序公开、透明,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决策科学、民主。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教育部门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1.前期准备。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相关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保证质量。

2.组织实施。一是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及要求;二是由局领导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安排部署,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按照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育体育局计财科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以各项目主管科室及项目学校为主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隆阳区教体局计财股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填写《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自评,隆阳区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根据《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标准,综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各指标评价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一是绩效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2.预算配置科学: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基础信息完善、数据翔实,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1.92%,单位人员成本控制合理有效。二是部门年度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项目储备充分、完整,重点支出安排率100%,确保侧重支持重点项目支出。三是“三公”经费变动率-48.47%,较2023年减少56352.21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61352.21元,主要因为瓦窑中心学校、保九中、田家炳中学各处置了1辆车导致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5000.00元,主要是因为本年支出中有部分接待实际为2023年底发生的接待支出,到2024年才报账。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包括:一是适时、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制度进行增补修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各机构正常有序运行,各项职能职责有效履行,较好地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任务。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以创隆阳区教育强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推进小升初升学改革,稳步推进教育教学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和支出绩效的要求,严格对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等环节进行审批,确保项目资金预算到位、执行到位、使用到位,充分发挥预算资金效益。通过实施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经费、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项目,对保障学校运转,提高教学设备现代化水平发挥了极大的保障作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基础。各项资助类资金的发放,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有保障,提升社会对教育的认可度,提高了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就业率,降低的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家庭返贫率。校建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解决了学校运动场、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不标准的问题,为学校搭建了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全面提升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脱贫攻坚,从而达到培养更多优秀学生的目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项目资金拨付率较低,如学前和高中公用经费、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资金等。支付率低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近两年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也有部分是因为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项目还未来得及实施。学校的部分公用经费拨付都不到位,基本能保障办学运转,但学校优质办学得不到保障。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推进缓慢,学校建设发展压力较大。

整改情况:2025年教体局将加强与财政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拨付。对于到位较晚的项目资金,2025年教育局项目实施部门会督促各学校加快各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争取2025年内资金实施结束。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门一方面将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促进保山市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各股室及下属部门、学校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3.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切实履行主管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项目学校等措施,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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