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自评公开

索引号
01525699-X/20240426-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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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6

附件2:

2023年度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自评公开


我单位根据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进行了自评,涉及35个项目,预算总金额1016.05万元。现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项目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万元

自评结果

得分

定性

1

2022年第十批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

40.00

100

2

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资金

44.10

100

3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

18.06

100

4

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艾滋病防治)中央补助资金

15.23

100

5

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补助经费

63.17

100

6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8.14

100

7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

100.00

100

8

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结算补助经费

20.70

100

9

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

57.56

100

10

2023年度技能名医市级专项资金

3.00

100

11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

7.26

100

12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4.54

100

13

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

5.09

100

14

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市级补助资金

2.54

100

15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

10.00

100

16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137.26

100

17

2021年下半年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省级补助资金

34.39

100

18

2023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收入补助资金

72.00

100

19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

6.34

100

20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10.70

100

21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3.43

100

22

2022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42.16

100

23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6.30

100

24

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中央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

102.26

100

25

2023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25.98

100

26

新冠患者救治费用省级财政补助结算资金

2.60

100

27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

1.66

100

28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

36.00

100

29

2022年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央结算补助经费

11.55

100

30

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91

100

31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0.56

100

32

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20.00

100

33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

30.00

100

34

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

4.55

100

35

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央补助资金

65.00

100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